【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12-10 11:09:16 作者: 来源: 浏览量:7
“文语法言”之四百六十条:法律案提案人的释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三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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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语法言”之四百六十条:法律案提案人的释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三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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