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12-11 13:17:15 作者: 来源: 浏览量:8
“文语法言”之四百六十一条:专门委员会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三十五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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