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12-17 20:35:4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8
“文语法言”之四百六十七条:释法说理,民法典“胁迫”的具体含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第二十二条 以给自然人及其近亲属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誉、荣誉、财产权益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其基于恐惧心理作出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胁迫。
- 上一篇:【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 下一篇:【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