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11-07 19:16:44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6
“文语法言”之四百二十七条:民主的脉搏为人民跳动——法律案应提前向代表发放,并组织讨论、征求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二十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并可以适时组织代表研读讨论,征求代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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