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10-24 12:42:37 作者: 来源: 浏览量:9
“文语法言”之四百一十三条:出门遛狗不拴绳,致人摔倒主人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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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语法言”之四百一十三条:出门遛狗不拴绳,致人摔倒主人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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