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08-01 09:18:56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5
“文语法言”之三百二十九条:继承关系中,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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