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06-18 20:12:13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4
“文语法言”之二百八十五条: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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