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06-14 11:03:38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6
“文语法言”之二百八十一条:民法典设定成立公司的先决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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