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04-25 20:49:2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8
“文语法言”之二百三十四条:胎儿的利益也要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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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语法言”之二百三十四条:胎儿的利益也要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 【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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