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04-24 12:23:13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9
“文语法言”之二百三十三条:守护公民权益,民法典六大原则之绿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 【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 上一篇:【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 下一篇:【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文语法言”之二百三十三条:守护公民权益,民法典六大原则之绿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 【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校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169号(郑州校区)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东泰路8号(兰考校区) 招生咨询电话:0371-85303666/777/888 总值班室电话:0371-85303000 邮编:45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