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02-13 10:28:39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1
“文语法言”之一百六十三条:未经同意擅自转租?承租人切记不可任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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