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2-11-27 08:08:43 作者: 来源: 浏览量:56
“文语法言”之第八十八条
宪法与你同在:包容多元共生,宗教信仰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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