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2-11-26 08:12:1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61
“文语法言”之第八十七条
宪法与你同在:村干部你来定,选举权利一“宪”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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