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 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6-06-26 23:16:55 作者: 来源: 浏览量:9
“文语法言” 之八百一十四条:无关项目禁新建,游泳垂钓莫靠近。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三百一十九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
- 上一篇:【学 “宪” 强国 每天学一 “典”】
- 下一篇:【学“宪”强国 每天学一“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