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宪” 强国,每天学一 “典”】
日期:2025-11-11 16:45:2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9
“文语法言” 之七百二十一条:侮辱诽谤侵名誉,情节严重负刑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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