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宪” 强国,每天学一 “典”】
日期:2025-10-16 19:17:0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
“文语法言” 之七百零三条:犯罪预备未着手,从轻减或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文语法言” 之七百零三条:犯罪预备未着手,从轻减或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校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169号(郑州校区)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东泰路8号(兰考校区) 招生咨询电话:0371-85303666/777/888 总值班室电话:0371-85303000 邮编:45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