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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学“宪”强国,每日学一“典”
【学 “宪” 强国,每天学一 “典”】
日期:2025-09-29 16:48:2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5 操作>>

“文语法言” 之六百九十五条:精神状态影响责,辨认控制是核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695条.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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