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4-05-10 17:46:47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文语法言”之五百五十八条:案件在阳光下审判,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广泛听取民意,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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