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4-04-13 19:19:47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
“文语法言”之五百三十条:经营者与消费者交易的基本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 上一篇:【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 下一篇:【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文语法言”之五百三十条:经营者与消费者交易的基本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校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169号(郑州校区)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东泰路8号(兰考校区) 招生咨询电话:0371-85303666/777/888 总值班室电话:0371-85303000 邮编:45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