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12-21 20:41:36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1
“文语法言”之四百七十一条:谁说“受伤就有理”?民法典“正当防卫”维护公民正当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条 为了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针对实施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正当防卫。
- 上一篇:【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 下一篇:【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