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11-12 20:48:25 作者: 来源: 浏览量:9
“文语法言”之四百三十二条:科学立法,重大问题可多次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二十六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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