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11-01 19:47:43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5
“文语法言”之四百二十一条:碾压高速公路上不明遗撒物受损,高速管理人依法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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