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10-18 11:48:28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5
“文语法言”之四百零七条:共同污染环境,依据作用划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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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语法言”之四百零七条:共同污染环境,依据作用划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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