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09-22 08:11:3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0
“文语法言”之三百八十一条:缺陷产品责任大,销售者和生产者连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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