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08-21 10:56:5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8
“文语法言”之三百四十九条:教唆未成年人干坏事?连带责任逃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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