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军,江苏灌云县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三级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经济法学, 以及高等教育管理。获江苏省“333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连云港市"521工程"第一次层次培养对象,连云港市"拨尖人才,市级知名专家",连云港市首届“十大社科名家”等荣誉称号。
王庆军教授长期从事法学教学与研究以及高校教学管理工作。历任高校团委书记、宣传部长、社会科学系主任、政法与传媒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学校副校长。曾兼任教育部首届高职高专评估专家,教育部精品课程评审专家,江苏省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江苏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顾问,连云港市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主要学术成果主要有:独立出版《公司法论》、《合同法原理》、《经济合同实务》、《经济法概论》、《普通逻辑纲要》、《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整》等学术著作7部;编著北京市立项建设精品教材,教育部“十二五” 国家规划教材《合同法理论与实务》等高校教材4部;在《法律科学》、《理论探讨》、《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南京财经大学学报》等学术期刊发表科学研究论文40余篇;主持《公司法律制度研究》、《普通逻辑教学改革与实践》等省、厅级各类教学科研项目10余项。主要获奖成果有:
1.《经济合同实务》获第三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 获奖级别: 国家教委中青年奖; 授奖部门: 原国家教委; 获奖时间: 1995.12;
2.《合同法原理》获第八届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获奖级别: 三等奖; 授奖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获奖时间: 2003.12;
3.《合同法理论与实务》获江苏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获奖级别: 三等奖; 授奖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获奖时间:2012.11;
4.《普通逻辑教学改革与实践》获江苏省优秀教学成果奖; 获奖级别:二等奖;授奖部门:江苏省教育厅;获奖时间: 2001.02;
5.《普通逻辑纲要》获连云港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获奖级别: 一等奖; 授奖部门: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获奖时间: 2001.12;
6.《公司法论》获连云港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获奖级别: 一等奖; 授奖部门: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获奖时间: 2006.11;
7.《经济法概论》获连云港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获奖级别: 一等奖: 授奖部门: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获奖时间:2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