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07-10 09:41:08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8
“文语法言”之三百零七条:少数民族代表名额的分配助力画好民族团结“同心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十八条 全国少数民族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各少数民族的人口数和分布等情况,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代表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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