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06-21 20:17:32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7
“文语法言”之二百八十八条:“营利”不是唯一目的,营利法人也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服务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六条 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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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语法言”之二百八十八条:“营利”不是唯一目的,营利法人也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服务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六条 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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