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宪”强国,每天学一“典”】
日期:2023-05-19 09:01:18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8
“文语法言”之二百五十五条:受父母胁迫成婚,依法可申请撤销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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